学木工-好尚品

 找回密码
 注册

快捷登录

楼主: 老李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将木工乙等人禁言

    [复制链接]
121
发表于 2012-6-14 19:42:47 | 只看该作者
最近比较忙,上得比较少,相关帖子没怎么看过,但对最近比较喜欢抬杠、骂人的确实感觉比较烦,对我而言,甚至对那些没话凑趣的都有些反感
老李搞这个坛子不容易,其实光木工相关的都讨论不过来,如果真有其他高见的话现在专业的不专业的论坛很多,根本用不着来木工论坛讨论非木工问题,更用不着在这里开骂。
就我而言,我感觉在这个坛子里学了很多知识,也交了不少朋友,心里很感激辛老师等人,也跟着pureyes兄、小花兄、纪氏兄、筱王兄、laohu兄、玩木者兄、烟台木友兄、大雨兄等高手学了很多,也有老八、阿波这些还不算高手的投缘朋友,其实我是很感谢老李办的这个论坛的
网络虽然是不见面的,发的言也可以修改、撤销,但“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大家还是“以木会友”吧
支持老李!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22
发表于 2012-6-15 13:41:55 | 只看该作者
有人看热闹,有人幸灾乐祸,还有人要在其身上踏上两脚,让其万劫不复,大可不必;孙悟空还能立地成佛呢,况且木工乙也没有大闹天空,错而能改善莫大焉,还是多看看我们自己身上的缺点,多点宽容之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23
发表于 2012-6-15 15:29:30 | 只看该作者
这解释够详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24
发表于 2012-6-17 18:10:40 | 只看该作者
刚回来、看到网站上发生这样事、真没想到。首先支持老李,来木工网是大家都有同一个爱好才走到一起来的,需要大家一起来维护,无规矩不成方圆,赞同版主的做法。我也希望木工乙能改变一下他的说话方式、他应该认识到自己做的不合适的地方。希望木工乙还能回到论坛来!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25
发表于 2012-6-17 19:53:04 | 只看该作者
支持老李是必须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26
发表于 2012-6-17 23:53:04 | 只看该作者
管理好论坛确实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希望大家都多一份理解,多一点包容,好好珍惜这个平台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127
发表于 2012-6-18 21:12:39 | 只看该作者
禁言几天啊?没看出来是几天。定一下“刑期”吧,3天的和3个礼拜的的不一样,和3个月、3年的更不一样。希望能给轻判。我认为人要看主要方面,而杠乙同学急公好义,虽然脾气急了点、说话不太考虑别人的感受。我认为杠乙同学三分错误七分成绩。这个坛子里如果只剩下唯唯诺诺的人也是可悲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28
发表于 2012-6-19 21:59:32 | 只看该作者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按规定办无需解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29
发表于 2012-6-19 22:00:09 | 只看该作者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按规定办无需解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30
发表于 2012-6-19 22:53:10 | 只看该作者
国有国法 家有家规 木坛有木坛的规矩 支持老李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31
发表于 2012-6-20 15:41:33 | 只看该作者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支持老李 也希望给木乙一个改过的机会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32
发表于 2012-6-22 12:09:42 | 只看该作者
这里是搞技术的地方,技术以外的事都是扯淡。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33
发表于 2012-6-23 18:37:49 | 只看该作者
清除垃圾,还论坛一块净土。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34
发表于 2012-6-23 20:39:02 | 只看该作者
木工乙是个活跃的木友,注册一年半在线时间就有2667小时, 好友数 160 | 记录数 0 | 日志数 0 | 相册数 1 |回帖数 9095 | 主题数 112 | 分享数 0

希望禁言早日结束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35
发表于 2012-6-25 16:42:46 | 只看该作者
守规矩比较好 你好我好 大家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木工爱好者网站车贴
人一生中 必须有一样 不以此谋生的工作

Copyright ©2011 ndsq.cn All Right Reserved.  Powered by  

本站信息均由会员发表,不代表学木工网立场,如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发帖投诉公安备案号 46010802000427 -

平平安安
TOP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