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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妖刀记

[锯] 一个锯双面板贴面不崩边的最佳办法,被指抄袭,fckadxz 同学来说清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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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6-25 10:05:5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妖刀记 于 2011-6-25 10:12 编辑 & g" r: t* X* _2 L  {6 g  q
fckadxz 发表于 2011-6-25 09:38
! B/ F& h5 {, c) y$ L回复 妖刀记 的帖子7 {5 V6 z$ T. V  s5 Q% k) ?( z) q

* D' D$ X- ~) ^2 `3 x* k1 y" l别揣着明白装糊涂.

0 p& s2 t7 z& @; c
: i# B$ ]7 p( w& _) ]  n/ N的确看了标题,但回复已2页,我这么好的方法不愿埋没在回复里。9 z; b# z# u# k3 r1 C1 `' N0 P

# L& \/ \6 b9 w2 \& q2 Y4 V你口口声声知识产权,却为何屡屡回避我们的各自描述?请正面回答  |3 ]6 F4 r& N2 z- m; V

8 e: C7 z. I* j, D1 _说我“揣着明白装糊涂”,我早已在6楼分析了我们的方法根本不同点,得出结论:你的方法不可行。。。你如果不能技术性地反驳,就请闭上你含血喷人的嘴,骂人谁不会,我们不能像市井无赖、泼妇那样骂,那没水平" s+ E+ ]+ t& j
发表于 2011-6-25 10:10:45 | 显示全部楼层
再吵就叫老李封号
发表于 2011-6-25 10:15:2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想说,别太高估自己,你能研究出来的,别人未必不能。而且这个方法也只是参考推台锯的工作模式,话说轻点也只是模仿推台锯的工作方式出来的。何必为这个东西大吵呢。呵呵
发表于 2011-6-25 10:21: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两位师傅请淡定!{:5_299:}
发表于 2011-6-25 10:37:05 | 显示全部楼层
乱七八糟,看不懂,管它谁出的,难不成还要申请专利不成
发表于 2011-6-25 11:17:5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fckadxz 于 2011-6-25 11:29 编辑 5 y1 x- W5 @/ @1 j7 W7 L0 ~- k

, X; }2 L; I4 N& F: S" s/ ]下回木友求助,不管你知道多少,老老实实跟帖为别人解答问题,才是你的正道.; }5 U# j# R$ Q( U. h
  [) q) t) R. j& y, C9 u
看贴不回,又重开贴,换汤不换药,还什么创意,结果从来没动过手试验过!你冤什么冤,这样批你还轻的., E2 N  q. c0 L& x$ q
! ^* ~! l! _1 s/ Q1 B' q
这个办法必须得有高精度导轨锯,使得2次切割在同一位置,我用得伟dws520导轨锯和得伟导轨,在几十张刨花板上亲自实践,取得较为满意之效果.
* ~& C& p4 ^4 @( |' I7 C. I. v
. v2 {; }) H7 W+ ], D0 ?不跟这种只说不做,见木友求助无视,没有知识产权概念,只知道乱吹的,一般见识.6 j" w) R# v7 Y( c/ T9 s( a

$ P2 K( H. \( v* D0 w1 w6 Y奉劝楼主这样有点小聪明的,好好动手,好好动脑,别乱吹嘘,这样的话,妖刀也许变成好刀也说不定.( s( d9 u' O; E/ l# L" Y
发表于 2011-6-25 11:24:5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吧,大家都是交流,最好的都本着热心助人的心态。如果有这个心态的话,既便是别人真的剽窃你的创意或者有所创新也就可以容得下了;如果都有这个心态,为了突出一个自己更好的创意再新开一个贴子的必要性也不是很大了。7 Q/ ?+ E  H$ @' |4 l

3 V( Y  {& {  D1 B咱们把自己好的想法写出来也不是为了申请专利,对吧。最多就是博取一个喝彩,更主要的还是一种奉献,奉献的人多了,论坛就火,大家都受益。这就是我为人人,人人为我。
发表于 2011-6-25 11:25:01 | 显示全部楼层
另外对那些没有是非概念,老是和稀泥的木友,提出善意批评.
* w! m7 Y& }: m3 g7 V在当今道德沦丧,利益纷争的社会,大家需要坚持些东西.比如诚信,道德层面的,要坚持,要计较.
发表于 2011-6-25 11:34:56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是无聊,学到东西 才是硬道理,我不管 你原创的  转载的 剽窃的, 让我学到东西, 并愉快的交流 使用感受,这才是 匠人 应该做的, 技术 无 国界~,成品才有主。 某些方向的引导 和 讨论是 和稀泥的,是和 DIY精神背道而驰的,我们 不是 搞学术的,我们就是 做木头活的,别把学术界的 一些东西  拉进 木友的 世界。
发表于 2011-6-25 11:36:5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 来学习 交流的 ,请离开吧, 坚持 什么? 坚持 到 大家  都 沉默不语? 技术 本就是 互相学习 借鉴的, 难不成 你让  传统木匠们 都闭嘴? 越熟练的 老师傅 抄袭的越多, 什么 歪理。。。。 还揪字眼, 学会 做人 再回来 论坛学习 交流木工吧
发表于 2011-6-25 11:38:19 | 显示全部楼层
靠压低别人  提高 自己的人 ,素质不会高,这个 我 6岁 看 霍元甲 就 体会到了,做人啊 ,是学问。
发表于 2011-6-25 11:38:4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wan5966765 的帖子
+ M$ _% J) `5 R5 ]# @: y
7 r" Y8 X. y  _( H9 S! X没有知识产权的概念,哪里会有festool,mafell这些知名耀眼的品牌?没错是木工范畴,但也绝对适用知识产权概念,不然哪个去搞开发?
5 Y9 ^, n7 b: o: p9 R% \
发表于 2011-6-25 11:39:03 | 显示全部楼层
都是热心的好同志,鉴定完毕。
发表于 2011-6-25 11:44:02 | 显示全部楼层
fckadxz  老师我现在从木友手上买了台钻和开榫机快到手了,终于快可以开工,做东西了
发表于 2011-6-25 11:45:10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木匠们学习,借鉴,大力提倡.
# z/ y: s; H/ {6 R, L7 Q# e$ @但是哪个木匠,把复制的东西,说成自己的创意,这就很成问题.9 {% [; I6 _" o( q" R' d
创意这2个字,很重的,代表着日日夜夜的苦思幂想,挥汗如雨的动手实践,这些难道不需要保护?我没法控制别人怎么想,中国现在的实情就是"山寨之国" ,希望有朝一日成为"创意之国",真正创意那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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