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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5 13:3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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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无事,闲来浏览论坛,看到此帖特来回复王兄:首先,这的确是违章搭建,无非就是个情节轻重的问题,性质是不会变的。最近全国都在大举拆除违章建筑及违章搭建,王兄这属于顶风作案{:5_308:}。其次,从物管来函和王兄回复来看,物管是职责驱使,必须发函,其依据完全站得住脚。虽然物管无强制拆除权利,但完全有要求业主按《业主临时使用公约》执行之管理责任。倒是王兄回复,将自身违章搭建原因和拆除条件与物业挂钩,与法理无据,须知就算告到法院,也是要求王兄先行拆除,如遭遇高楼抛物再另案追究,不会因为有高空抛物风险就允许违章搭建的先例出现,也不会支持由物业赔偿之诉求。如王兄以为有了回复函就可视物管为同意,差亦。当然,王兄之苦处弟完全知晓,王兄之思量弟亦绝对能理解,但须知:违章搭建之所以违章,就是未完成应有之手续,so,在相关部门未批复同意之前。此葡萄架的生存犹如超生的孕妇,必须低调再低调。如有恶邻投诉至城管,在现在的形势下,城管是必须要来拆除的。所以弟之愚见:1、恳切回复物业,附上大量照片证明所受高空抛物危害;2、找路子去规划办理相关申请手续,使不合法之事物成为合法(此事希望渺茫);3、尽量减少噪音(角磨机修边机等电动设备就不要用了,改手工吧)等扰民情况的发生,减少被投诉的概率;4、目前最实在的对策就是拖,葡萄架多用一天本钱就多回来一点。弟之愚见望王兄深思。{:5_316:}, M+ e# M1 X.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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