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2740|回复: 24

下锯(刀)前一定要再确认!----从N根作废的材料说开去。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8-6-10 22:53: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入坑有些时日了。经验有获,教训亦偶获。
今天看看扔在墙角的N根废料,觉得该总结点什么了。毕竟,现在木材价格也不菲呀!
看着这堆被自己做废了的,方方正正、飘着木香,纹理自然的木料,惋惜之余,更是感慨!
分析失败的原因,得出一个结论,那就是:下锯(刀)前一定要再确认!
出错的原因,大体有几个方面:
一是下料尺寸搞错。比如本来要做一个工具架,其立柱设想是墙体的2/3高,约2米。但量料时却习惯性地划成了1.5米(因为前一段时间做工作台下了不少1.5米的料),结果把一根4米的方木条截成了3段,立起来一看,操,错了!等着他用吧。但由于就剩一根长料了,当时就无法往下进行了。
二是加工位置的错误。一对本来是横枨的料,前边45度的榫头已做好,后边本来是要做方榫头,结果当成了立柱,在榫头线里面开了榫孔,直接废掉。
三是加工方向的错误。木工好多榫头榫孔都是180度对称的。一个横枨的两头的榫头(孔)一般都要基于同一个方向的基面,如果开榫时不注意保持同一个基面,立废。其实加工方向的确立和把控是最烧脑的,料多的情况下尤甚,需要不时的思考确认,尽管划线时有标注,但也需要认清标识以后再加工。
四是去留部分的误判。燕尾榫去留部分搞错的代价大家都很清楚,所以一般比较注意。恰恰是一般的多余部分截除,以及指榫头的加工却往往不经意间搞错。该留的被去掉了,这头留的那头却被去掉了。尤其是多余部分截除,没看清是那条线,直接截掉,用时发现,错了!
五是最好用中心划线法。基于材料一端的划线法是简单而常用的。但由于我们下料一般要留余头,在复杂的组合结构中,由于基准的要求不同,会导致加工后尺寸的不匹配。比如在一组燕尾榫和方榫组合的结构中,由于在燕尾结构中忘记了考虑材料的余量,只考虑了燕尾榫需要的余量,结果,加工出来后,总体尺寸偏宽,方榫结合部间隙过大,不符合要求。
一点体会,和大家共勉。避免新入坑的浪费材料。呵呵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6-10 22:58:51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说的都是经验,学习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6-10 23:12:05 | 显示全部楼层
把废了的木料拍上来,看看还能不能用,让木友们给你分担点成本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6-10 23:18:54 | 显示全部楼层
好经验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8-6-10 23:40:25 | 显示全部楼层

经验是钱买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6-10 23:44:08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好经验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6-11 00:48:2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以前也经常这样,以前开料凭脑子记,有时候开完了又开一块,要么就是开好了料子,放下,隔几天又忘了,又开错……现在需要开料先写在纸上,开一块勾掉,开的料子上铅笔写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6-11 04:46:15 | 显示全部楼层
批量干活可以打首件。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6-11 08:34:37 | 显示全部楼层
料断错了,眼打错了,榫做反了,线画错了,这种尴尬事,随时随刻都有可能出现,甚至于急得想放弃,谁让咱是新手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6-11 10:24:19 | 显示全部楼层
发现做木工的人可能冒险精神可能不足,因为这工种允许犯错空间小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6-11 10:44:3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木友说过的一个笑话:刚把以前开错的料用完,角落的另一头又多了一堆又是开错的料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6-11 11:11:0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经验难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6-11 11:12:04 | 显示全部楼层
善于总结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8-6-11 11:12:23 | 显示全部楼层
黑-MIG 发表于 2018-6-11 10:44
我木友说过的一个笑话:刚把以前开错的料用完,角落的另一头又多了一堆又是开错的料

经典!经典!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6-11 16:40:32 | 显示全部楼层
所以说下料有料单,画料有样板,好记性不如烂笔头,好眼力不如破线绳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