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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newcrz

[其它] 注意了,家里工具太多会被工商认作非法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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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13 18:44:03 | 显示全部楼层
 9月27日消息,一名淘宝卖家高瑞向搜狐IT投诉,其在淘宝开设的网店因没有办理营业执照,被广东肇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处以没收个人电脑,并罚款1.75亿的处罚。  网店未办营业执照罚款1.75亿?; C% s2 q& q9 R
  高瑞向搜狐IT出示了一份由广东肇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其下达的听证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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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书
  听证书显示,由于当事人(指高瑞)未经工商机关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擅自通过互联网对外销售成人用品、联通手机卡和网络虚拟商品的行为,违反了《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相关规定,依据规定,肇庆市工商局作出对高瑞处以取缔网店、没收违法所得12500元和处罚款17500万元的处罚决定。
$ V* ?8 n/ T5 I4 s+ p4 L  这份听证申请书于9月23日签发,据高瑞称,其已经于昨日递交了听证申请书。对于“天价”罚款,其表示当时收到通知书异常震惊,昨天于工商局交涉中被告知此处罚单系工商局失误所致。
0 v" \& Q2 s% Z3 w  但其同时被告知,如果想要获得听证,需要将《告知书》原件交给当地工商局。高瑞表示自己未将告知书上交。
3 P' h  N* A4 a  搜狐IT经过核对后发现,该通知书前后矛盾。工商局在作出处罚17500万元的通知书里显示,“以上罚没款合计人民币3万元”。由此推算,正确的罚款数目为17500元。
, K9 V1 T- Y/ j( Y! A& }. C* e  工商局说法:系工作失误4 P% E* o$ l" [. p
  据高瑞介绍,其在淘宝开店已经两年时间,当地工商局于9月5日查封了其住处,扣押其电脑和一些物品。“理由是没有营业执照非法经营。大家都知道目前北京才要求个人网店办理营业执照。广东省还没有收到要个人网店办理营业执照通知,我所在的肇庆市却先带头进行了网上开店没有营业执照的查处行为。”高瑞回忆说。+ i4 V; n* p" Q4 G" H% _
  据其和工商局交涉后被告知此处罚系工作人员失误,但未就此事对其道歉。搜狐IT于今日致电听证告知书所留肇庆工商局,但无人接听电话。
0 l3 v. h5 B" _) x  [  随后,搜狐IT通过其他途径拨通了肇庆市工商局办理该案的工作人员电话,其表示此事是笔误。“这个只是听证告知书而已,而不是最终处罚决定书。”该工作人员表示。# s  }- j: u/ s$ r! D! ?: R) s
  背景:个人网店需办工商执照引发争议
4 x: @2 d2 s+ n  b: Z) u2 m$ @1 R  北京市工商局之前曾通过媒体称:从8月1日起,北京网店必须办理执照,并称北京市工商局已经拥有查证网上“无照黑店”的技术手段,将“发现一家,关闭一家”。0 `  j* k# Y2 H1 @" t* f6 g
  但到目前为止,北京多个工商所表示,目前还没有开始查无照网店,也没有具体通知如何查,这也意味着北京网店新规暂缓执行。
发表于 2009-4-13 19:46:39 | 显示全部楼层
租的房子就是不保险。
发表于 2009-4-13 20:00:56 | 显示全部楼层
被盯上了老兄,“花钱消灾”吧,同情……
发表于 2009-4-13 20:19:4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失地农民 于 2009-4-13 20:21 编辑 0 H+ ?0 ]& Y: c( ]6 k0 v" n
* M. h- P/ ]  A9 F. G! s4 W2 j
我就被工商查过是无证经营。被收了几百元物件,后来我到工商里解决,因为已被盯上,我只能说办工商执照,但工商说我的职业等级证书要更新,NND可是劳动厅发的,说不行就不行 ,我提出重办职业证书,但可能太专业,工商一直无法找人培训,这事就不了了之。
6 I- {' I  n9 X如被盯上,只能说是新开的要求办证,在办证期间你自己看要办工商执照还是搬走
发表于 2009-4-13 20:32:2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的法制社会,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发表于 2009-4-13 20:32:3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的法制社会,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发表于 2009-4-13 20:33:11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语................
发表于 2009-4-13 20:37:53 | 显示全部楼层
吐他口水就是了。0 r: `$ [- @; v" K/ x0 ^3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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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证是他们的事情,要罚款,是他们出示证据的。
' ]1 r  w+ M6 Q( G/ \3 d3 T0 o# j1 O% ]' b
你要真不是专业卖家,就吐他口水,哈哈
发表于 2009-4-13 20:41:29 | 显示全部楼层
出租房还不容易,开溜吧!
发表于 2009-4-13 20:53:35 | 显示全部楼层
找找人吧。关系社会,找个人说话好使。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09-4-13 22:05:57 | 显示全部楼层
工商局的根本进不了我家门口,他又不是公安,他敢动我的电脑我就告他侵犯私隐!!TNND,看我怎么收拾他
发表于 2009-4-13 23:19:20 | 显示全部楼层
难!这是中国国情!
8 O, O- l; ~' F不好处理
发表于 2009-4-14 09:47:0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糊涂♀一世§ 于 2009-4-14 09:50 编辑 - g4 w# m' ?1 ~; H- q! U6 h/ E

9 ?5 H- _3 P2 W" h3 V1、从楼主首帖描述里看,楼主的出租屋处于临街或临路位置,不然路过的工商人员不会直接就看到“房内一排箱子”。
, j% G/ J, C. K2、架子上的物品陈列(特别是尺寸统一的新纸盒)太像小店铺了,仅仅没有标价签而已。, P+ i* A) c# m9 f4 ~/ I2 k
3、微机上正好展示着交易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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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我是工商人员,第一直觉就是刚开的无证经营的店铺。拍照是经营现场取证过程;网上交易的证据不用动你的电脑就能取到,因为已通过实名认证了,执法人员自有一套网上取证办法,不用担心取不到。楼主若要辩解卖出的物品是自己用旧的,非经营行为,举证相当困难。1 _9 n" c# c3 G/ I% h/ F1 ]

2 c0 q- E# f- Y$ D逃避处罚的简单办法4 n- {! l. ~: R
搬走、让工商找不到人和东西,换个地方放置东西继续在网上卖。看似做法很简单,其实是最有效的。因为这样做使执法人员的执法过程无法进行下去:实物不见了,给楼主送行政处罚相关文书找不到人,小案件又不值得动用太大规模的执法力量来围追堵截楼主,结果只有一个——不了了之。
 楼主| 发表于 2009-4-14 11:40:24 | 显示全部楼层
并不是在临街,而是在小区内部很深,而且是在楼梯的防盗门内部,为什么会有工商的人跑到这里边来,也很奇怪!
发表于 2009-4-14 11:59:08 | 显示全部楼层
哈,这些跟屁虫就是在“为人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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