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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4 09:4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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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糊涂♀一世§ 于 2009-4-14 09:50 编辑 - g4 w# m' ?1 ~; H- q! U6 h/ E
9 ?5 H- _3 P2 W" h3 V1、从楼主首帖描述里看,楼主的出租屋处于临街或临路位置,不然路过的工商人员不会直接就看到“房内一排箱子”。
, j% G/ J, C. K2、架子上的物品陈列(特别是尺寸统一的新纸盒)太像小店铺了,仅仅没有标价签而已。, P+ i* A) c# m9 f4 ~/ I2 k
3、微机上正好展示着交易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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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我是工商人员,第一直觉就是刚开的无证经营的店铺。拍照是经营现场取证过程;网上交易的证据不用动你的电脑就能取到,因为已通过实名认证了,执法人员自有一套网上取证办法,不用担心取不到。楼主若要辩解卖出的物品是自己用旧的,非经营行为,举证相当困难。1 _9 n" c# c3 G/ I% h/ F1 ]
2 c0 q- E# f- Y$ D逃避处罚的简单办法4 n- {! l. ~: R
搬走、让工商找不到人和东西,换个地方放置东西继续在网上卖。看似做法很简单,其实是最有效的。因为这样做使执法人员的执法过程无法进行下去:实物不见了,给楼主送行政处罚相关文书找不到人,小案件又不值得动用太大规模的执法力量来围追堵截楼主,结果只有一个——不了了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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