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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易轩居

[其它] 枣庄城管又打人了,打人后还将人扔在去火葬场的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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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30 14:11:1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机械神童 于 2013-4-30 14:15 编辑 ) {. o5 O- i! m

1 u+ Q5 v5 n' d$ T你怕个毛啊,让孩子老婆去外地玩去,踩点那个城管和他同伙。做记录 搞清楚每一个的行动规律,熟悉了然于心,然后学习一下化学知识,那些东西是剧毒慢性剧毒。练习一下弹弓技巧,剩下你懂了。你都不用面对面的。还有就是要搞清楚每条路线上的天网监控,大家都是命,谁怕谁,只要你不要那东西,谁都怕你。被逼没办法,学习杨佳。生的平凡死的壮烈。
发表于 2013-4-30 17:25:47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你还有很多隐瞒的。
发表于 2013-4-30 17:31:5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青岛,青岛小哥也是临时工,干死他!无法无天了!
发表于 2013-4-30 22:07:47 | 显示全部楼层
退一步海阔天空
发表于 2013-4-30 22:58:36 | 显示全部楼层
先下手为强 后下手遭殃
发表于 2013-5-1 06:15:2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天朝啊……
发表于 2013-5-1 22:12:55 | 显示全部楼层
他是人你也是人,他能干一辈子城管,他在明处一个一个处理,东北人讲干他。你报案处理你等着吧。
发表于 2013-5-2 15:35:0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真的吗!!!去有关部门反应达不到你的条件就把相关城管的领导弄死几个!!!
发表于 2013-5-3 14:13:33 | 显示全部楼层
ykrc 发表于 2013-4-30 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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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杨佳学习
发表于 2013-5-6 06:04:10 | 显示全部楼层
毛泽东思想好啊
发表于 2013-5-6 17:51:5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zhangzzz 于 2013-5-6 18:15 编辑 0 Z( }$ G6 y3 ]9 W4 I5 v

6 o# L5 ?& r4 D" x% a在大的网站热炒 等到了一定的知名度的时候就有人该倒霉了,作为老百姓本不应该摊上这事 除非你是梁山好汉 既然摊上了又不想咽下这口气,我的看法不要找官方媒体(广播 电视 报纸等)因为我过去就从事这方面的工作,作为一名记者正面新闻 总编通过就行了,负面新闻则要通过主管县长,甚至县长 县委书记,不过现在好了有了互联网 但你要利用好这一工具,在本网只让咱们几个木友知道使起不了任何作用的,要往新浪 搜狐 凤凰等大网站上炒。同时在百度贴吧挂链接。扩大影响搞他个天翻地覆。到时候你的冤情就有人过问了。
发表于 2014-2-28 20:49:14 | 显示全部楼层
试问要是都学习杨佳,中国就只剩下公仆了。他们还咋为人民服务啊?   我家4代人都受公仆欺压。在专制国家里还是像哥一样,闭上嘴,冷眼看天下吧。还能多活几天。谁叫咱生在中国呢。
发表于 2015-1-10 20:42:45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想报仇必不可思前想后,先搞残几个再说。如果顾全家小就把这事忘了,当被车撞了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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