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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20 20:3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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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搞清楚一,部队保护军婚,但那时已经结婚的,否则的话就没有违反法律的嫌疑,但是部队规定战士是不允许在驻地交异性朋友的,并且不允许在驻地结婚,防止复原时出现异常情况。) n; l' p% J3 s6 d7 {9 x/ R
次一点,如果对方是战士的话属是于司令部 军务处 管理的,这个事情并不属于政治处管,政治处干部处是管理干部的部门,没有处理战士这个问题的。8 ]) D! z! B8 e, ~# C; e. _. V
最后还是要说天涯何处无芳草,何不为一颗放弃整座森林呢,都会过去的。想当年俺这个傻大兵和女朋友都交往好几年了,就在军校毕业的时候,却被告知要分手,说实话所有的努力和奋斗都是为了能和朋友成为爱人呀。至今也没有弄清楚为什么,分都分了,还管那么多干嘛,不过现在看我儿子不也可爱非常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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