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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台] “学徒三年”=熊霸天下

 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4-30 09:17: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看了“学徒三年”的帖子,曾经让我好生敬佩你,一个侠客!
. N& R7 |0 j$ G5 K1 Ghttp://www.zuojiaju.com/thread-132318-1-1.html2 z# k+ N) V/ N9 D8 x
可是我浏览了论坛上所有卖楠木的商家,我才发觉,你发帖不是为了木友的得失,你和你背后的商家在布局,为了你背后的商家有一天能走到幕前,做楠木商家的老大。
' b, P7 ~$ S5 I8 q0 J你很像《笑傲江湖》的一位:岳不群。
2 ~1 q. w. |& f0 `9 s$ P你的帖子我看了无数次,我发现看的每一次你都在修改,有趣的是,你背后的商家也在和你遥相呼应地调整他的商品。* }) P. ?/ ], @& f: }5 {7 Q
你所以不敢拿金丝楠木的实物图片,是因为你背后的商家也在卖同类的商品,你们还不笨,这几天把商品都下架了。
. D/ ^% r- m% }, k+ X! B; `1 h1 E你没有资格说那句话:人生,必须有一样,不以此谋生的工作。/ X, ]; e; @1 o" N$ U
你挺知趣,已经把你的帖子里出现过无数次的这句话给替换了。' k- }0 L/ D. E1 t3 q0 q$ X
哈哈!你不觉得这样做很累吗?) [0 q3 {4 n, ]" o
你的如意算盘打得非常不好,因为:和你有经济利益的商家永远也不能卖楠木了,要卖,打自己脸不说,你们可能忘了,《笑傲江湖》里还有一个魔教。
, ]5 V3 A1 k1 t% F) X$ y提醒你们一句,把你们淘宝里的子分类:桢楠 (拆家具老料),删除吧!/ O7 B. O0 q' u9 W7 z
你们这么做不觉得自己卑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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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30 09:41:57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人一个 谢谢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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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30 09:46:00 | 显示全部楼层
总算有个明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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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30 09:50:02 | 显示全部楼层
呵~·论坛刚注册的ID,就发表这个东东呀?!不知道有啥用心~·4 E9 q6 x4 S7 t% v& _+ P' q% L6 ]* G! K  ~
2 u  _& _% M: F" `
TT截图未命名.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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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30 09:53:12 | 显示全部楼层
此贴必顶要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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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30 09:55:07 | 显示全部楼层
对楠木文盲,不表态。/ O6 M% }/ s  t% H# S5 s+ M
只是感慨:凡是有利益瓜葛的地方,就是个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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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30 09:55:55 | 显示全部楼层
烟波酌月 发表于 2012-4-30 09:50
( Z  z. |; a& |& u0 U5 [呵~·论坛刚注册的ID,就发表这个东东呀?!不知道有啥用心~·
0 y! @- H+ I1 N/ V6 B0 `7 S( A
这一看就是小号. 大号肯定不方便说. 也许是某店掌柜. 真真假假分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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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30 09:58:52 | 显示全部楼层
LZ就是枪手一个。。。。。瞎子也能看出来就是那几个被点名的商家开的小号。。& ]6 d* M& ]" r; V4 ?

$ C3 l) n; p5 U8 z; R" R# b) }你说你们不吭声卖东西骗人也就是了。。。) g8 y5 t6 S, g. E/ U/ i

3 @4 H9 a* U$ X' }$ A还非得蹦出来吼两声:“虽然我是婊子,但那是为了生计,所以牌坊也要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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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30 09:59:41 | 显示全部楼层
野草莓 发表于 2012-4-30 09:55 ! h& m  k  Z9 M7 F5 t9 Q
这一看就是小号. 大号肯定不方便说. 也许是某店掌柜. 真真假假分不清

: N) y6 V) ]8 ]嗯嗯嗯 、、、估计是不想、也不敢用正式的马甲上来“控诉”
7 ^7 m1 k5 V3 O/ o( ?& a: p# s# P! w1 I* ]( ?4 H+ W/ L
补充内容 (2012-4-30 10:05):8 f' _3 L- A; N5 @* M' a
做人要光明磊落~~不欺心、不欺人、不欺天!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一切皆有因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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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30 10:01:45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应该是特地新注册号上来提醒,现在的社会太复杂,论坛也是一样,时不时的总会出现那些心已经烂掉的人,楼主这样做对自己也是一种保护,同时也是以彼之道,还治彼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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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30 10:05:09 | 显示全部楼层
火前留名待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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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30 10:31:18 | 显示全部楼层
证据,证据!这样的帖子谁都可以帖一下,但需要证据说话。2 |! z; V. ~0 {# F$ O# k
‘学徒三年’背后的商家?是谁?, \$ o- f. ]4 ^, \6 e- Q% m4 k9 Y
淘宝地址何在?如何证明被举报人的关系?
0 X! s9 Q0 y0 C* z,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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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30 10:35:45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点复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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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30 11:06:17 | 显示全部楼层
烟波酌月 发表于 2012-4-30 09:59 6 ]& |4 r- [9 d' c& |% w6 b
嗯嗯嗯 、、、估计是不想、也不敢用正式的马甲上来“控诉”0 e3 g% z( h7 J
% f9 W; C9 t6 ~5 Z8 E& C
补充内容 (2012-4-30 10:05):
' ^' E: z' v& W! |
清者自清,浊者自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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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30 12:08: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管是谁的马甲,什么企图都没关系,言论自由,反正木头以后我不再感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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