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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21 00:4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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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司马狗剩 于 2014-2-21 00:47 编辑
# d6 \7 e. [7 B5 I0 F( a3 L# V' ~5 Z2 s3 N9 G P9 v" L
想法固然好 我只说问题吧
2 ^3 L; H7 w1 p其一 公司化运作再节省也需要运营成本 房租水电 工具材料 不可避免 , D2 ~2 Y, w/ p( M8 J) {
其二 为了扩大资金来源 分担经营成本 股东多不可避免 但人多了免不了出现分歧
# R* n4 j% w$ R- T; R其三 木工爱好毕竟是小众的 能否长期经营需慎重考虑9 _- q, \ H$ ^& d1 _9 c8 u
综合以上三点 如果经营不善 股东想撤资 而此时相信大部分资金已经投入 如何处理?
% f7 z0 I1 C/ p' j这只是隐患其一 其他的可能还有很多 楼主慎重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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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 ^8 K' @- I. b# Y像楼主说的民宿有76个股东,我也见过类似的,福建某古镇,全村的村民都是股东,村长是经理,门票收入是分红。这种形式是有政府支持的,而且经营的项目是实体。退一万步说,即使经营不善,政府不支持了,村民出资的是地,也没什么吃亏的,和你看到的表面情况不一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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