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木工-好尚品

标题: 上海木工房筹建召集。已经更新见26楼 [打印本页]

作者: 湖边的森林    时间: 2012-2-15 14:20
标题: 上海木工房筹建召集。已经更新见26楼
本帖最后由 湖边的森林 于 2012-4-19 19:37 编辑

长久以来,上海一直没有面对木友的木工房。
经过与木友接触,感觉大家都有组建的愿望。
此次组建的木工房目标如下:
是面对广大群众的;
是低成本高享受俱乐部;
要在交通、环境、设备等级、活动内用、制作工艺达到一定水平。
大家共同管理,共同受益。
[fly]现在制定规章制度,特公布草案,请大家积极参与,多提宝贵意见,也请外地朋友谈谈看法,传播经验。[/fly]

木业俱乐部地址:上海宝山淞兴西路258,半岛1919--5B
参与QQ号是214257555

关于俱乐部会员条款及细则

一、关于俱乐部的目标与主题
1、发展目标:上海地区成熟的木工爱好者交流学习的平台
2、合作主题:分享、探讨、协作、学习。
3、衍生经营项目:自主开发产品的销售,品牌设备的推广销售,木工制作的销售,承接相关工程,广告协议推广合作。

二、关于俱乐部资金与设备管理
1、资金来源:俱乐部股东成员筹资,赞助企业以实物性质提供,注册会员以年费形式加入,接受与木工工作相关的业务,经营项目收入等。
2、设备提供(包括耗材,维护用品,木料,辅助工具):俱乐部管理委员会利用筹措资金购置,注册企业无偿提供,广告赞助商通过合作协议提供相关产品,俱乐部会员自主研发制作。
3、场地提供(包括俱乐部日常木工工作场地,举办各类活动场地,举办相关展示场地):俱乐部管理委员会利用筹措资金以俱乐部名义租赁相关场地,注册企业无偿提供,广告赞助商通过合作协议提供相关场地。
注:场地内包括能源提供(电力,水源,燃气等)。
4、日常维护:俱乐部管理委员会利用筹措资金聘请专人管理,注册企业无偿提供,广告赞助商通过合作协议提供相关服务,俱乐部会员参与。

三、俱乐部组成:
1、俱乐部管理委员会
2、注册会员                    
3、注册企业
4、注册协会                                 
5、广告赞助商               
》》》关于其中:
1、俱乐部管理委员会:俱乐部投资股东,骨干会员,参与俱乐部发展规划与决策,单数成立。
2、注册会员:包括爱好木工手艺,参与木工工作;通过注册,同意并接受《俱乐部会员权利与义务》并服从《俱乐部论坛管理规章制度》管理,缴纳会费,或以工作形式提供俱乐部。
3、注册企业:区别于个人注册会员,以公司的身份体现,同会员权利义务并服从管理,缴纳会费,或以实物性质提供俱乐部设施。
4、注册协会:接受行业协会的注册,协助及监督俱乐部成长。
5、广告赞助商:已合作企业、协会、设备厂商需要通过本俱乐部推广产品服务,签署合作协议,分配利益。

四、俱乐部会员权利与义务
1、会员权利:
• 第一条    享受俱乐部提供场所,设备,工具,能源,信息,服务;
• 第二条    有机会参与俱乐部区域的实质工作;
• 第三条    对俱乐部成长中的各项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 第四条    获得俱乐部技术(渠道)支持,包括俱乐部培训学习。
2、会员义务:
• 第一条    自觉维护俱乐部声誉与形象;   
• 第二条    积极参加俱乐部组织的各类活动,尊重其他会员;
• 第三条    参与各种服务(活动)时,尊重客户,尊重集成商,尊重俱乐部;
• 第四条    在未经俱乐部许可的情况下,严禁会员以俱乐部名义,组织策划各类活动;若由此引起不良后果,则由当事人承担负责;俱乐部同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五、俱乐部管理平台
1、运营介质:俱乐部性质的木工房
2、建议反馈:俱乐部管理委员会
3、约束管理:详情见《俱乐部论坛管理规章制度》。

六、利益分配组成
1、俱乐部场地租借,日常维护,人员管理,设备添置,活动经费,能源消耗。
2、俱乐部相关衍生经营项目洽谈费用,办公成本,会务支出,差旅报销。
3、自主研制开发产品相关人员奖励。
4、多余部分按俱乐部股东投股比例按利润分配。


俱乐部的目标是木工房的建立聚集人气,通过日常的沟通和管理平台,让会员在这里有“家”的感觉。俱乐部会以信息发布、资源共享、技术交流为主要沟通平台,同时通过木工工作的进行学习进步。
俗语“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俱乐部要健康的发展,健全完善的规章制度是必不可少的。有了制度,就有了管理的尺度,作为管理的依据。  
俱乐部的制度就从俱乐部管理、管理员职责、奖惩制度等各方面都作出较详细的规定,形成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相信会对俱乐部的发展有很好的保障作用。  
详情见《附1:俱乐部论坛管理规章制度》。



俱乐部
2011 .2 .14


附 1、俱乐部论坛管理规章制度(总篇)

请各位会员仔细阅读以下条款,当您注册会员,意味着您已经同意遵守以下规则,并服从本俱乐部的管理。

第一章 总则
第 1 条 本俱乐部命名为(        );
第 2 条 本俱乐部所有权、经营权均属(       );
第 3 条 本俱乐部管理守则根据国家的相应法律法规结合俱乐部实际制订,各项管理活动均依据本守则进行;
第 4 条 本俱乐部管理人员所制定的其他一切规则均不得与本守则相抵触;
第 5 条 本俱乐部的最高权力机构为管理委员会;
第 6 条 本俱乐部管理守则最终解释权归俱乐部。
第二章 俱乐部注册用户
第 1 条 您按本俱乐部正常程序注册后即成为俱乐部正式成员,拥有俱乐部内所有注册会员权限;   
第 2 条 俱乐部保护注册会员的个人资料,除司法、检察机关等因法律需要外,不接受任何个人或单位查询他人的基本资料;
第 3 条 俱乐部保障注册会员的言论自由权,前提是用户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本管理守则。
第 4 条 注册会员不得在本俱乐部内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 5 条 注册会员所作行为若是触犯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或是违反俱乐部规定,俱乐部管理人员有权对其作出警告、情况严重甚至开除注册会员,情节特别严重或是触犯国家相应法律法规的,移交公安部门。
第三章 俱乐部管理人员
第 1 条 俱乐部管理人员由俱乐部所有权人,管理委员会委员组成。   
第 2 条 管理员由俱乐部管理委员会委员担任,其职责范围包括:
        1、制定俱乐部的各项管理条例,使各项管理活动有章可循;
        2、对注册会员所提出的建议、意见及投诉进行答复,负责俱乐部公告等对外交流职能;
3、对严重违规或影响俱乐部系统安全稳定的重大事件,备案后报告给公安部门,由公安部门进行处理。
第四章 附则
第 1 条 所有注册会员间的纠纷,与本俱乐部无关;   
第 2 条 俱乐部如因设备维护而需暂停开放时,将事先公告。若设备故障或其它不可抗力而导致暂停开放俱乐部,于暂停开放俱乐部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本俱乐部不负任何责任。   
第 3 条 本管理守则未涉及的问题参见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当本守则与国家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 4 条 在本条例规定范围内,俱乐部管理团队拥有最终解释权。
第 5 条 本管理守则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作者: tonywzz    时间: 2012-2-15 14:33
加油,顶住,耶!
作者: 山林布衣    时间: 2012-2-15 14:34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十乐人生    时间: 2012-2-15 14:45
大家群策群力,就当是自己的事
作者: dkm2797    时间: 2012-2-15 14:53
强烈支持,有需要尽管吩咐~~
作者: chengbotao    时间: 2012-2-15 16:17
不收钱,没办法运营,收钱,来的人就少。最后就沦落到加工作坊
作者: 湖边的森林    时间: 2012-2-15 18:29
chengbotao 发表于 2012-2-15 16:17
不收钱,没办法运营,收钱,来的人就少。最后就沦落到加工作坊

初步计划,不收钱,随便参观。很少的钱,参加会员(有一定木工基础),可以玩,参加各种活动。如果是新手,或者要制作大型东西,需要一定费用,但开始时,及骨干是不收费用的。
作者: 上海陈    时间: 2012-2-15 21:28
关注,参与。
作者: 梁为民    时间: 2012-2-15 21:56
本帖最后由 梁为民 于 2012-2-15 22:00 编辑

支持!要不要先开会讨论下?投资匡算下,看有木有足够的股东参与。
作者: hanwendong    时间: 2012-2-16 08:22
报名一个,新手一名,
作者: wlaqq    时间: 2012-2-16 16:09
报个名先
作者: 湖边的森林    时间: 2012-2-16 1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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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是准备当厂房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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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准备开厂房的进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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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两个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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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个房间可以当茶室兼办公室。


下面的是顾戴路七莘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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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attach]568776[/attach]厂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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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准备开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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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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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个350平方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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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路可以停很多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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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湖边的森林    时间: 2012-2-16 19:07
已经建立QQ群了
214257555
作者: 梁为民    时间: 2012-2-17 08:45
看这些考察场地,楼主胃口还是挺大的。选地方不一定要离楼主自己家近啊,要利于吸引更多的人来,最好周围环境也比较幽雅,来做木工也是来享受生活的。
作者: 湖边的森林    时间: 2012-2-17 09:15
梁为民 发表于 2012-2-17 08:45
看这些考察场地,楼主胃口还是挺大的。选地方不一定要离楼主自己家近啊,要利于吸引更多的人来,最好周围环 ...

是啊,只是考察。性价比最重要,如果资金跟不上,半途而废,什么都是白搭。
作者: 寻找幸福的猪    时间: 2012-2-18 10:41
好想法、等待看您的木工房作品!
作者: 老树    时间: 2012-2-19 10:59
同城,支持~
作者: 镜中荒漠    时间: 2012-2-19 18:49
没车,太偏没办法去的,觉得会员价应该在300至500左右。
作者: 湖边的森林    时间: 2012-2-19 19:37
镜中荒漠 发表于 2012-2-19 18:49
没车,太偏没办法去的,觉得会员价应该在300至500左右。

对,就是这个价。
作者: foxshark    时间: 2012-2-20 14:51
同城的,支持一下
作者: bosomo    时间: 2012-2-21 08:22
同城的,关心一下。
作者: 天虎大侠    时间: 2012-2-21 08:56
看看这个http://www.zuojiaju.com/thread-1 ... -122210-1-1.htmltml
作者: 湖边的森林    时间: 2012-2-21 11:48
天虎大侠 发表于 2012-2-21 08:56
看看这个http://www.zuojiaju.com/thread-122210-1-1.hhttp://www.zuojiaju.com/thread-122210-1-1.htmltml

无法连接啊。
作者: 天虎大侠    时间: 2012-2-21 12:04
湖边的森林 发表于 2012-2-21 11:48
无法连接啊。

在看看这http://www.zuojiaju.com/thread-122210-1-1.html
作者: 湖边的森林    时间: 2012-2-22 13:56
关于俱乐部会员条款及细则

一、关于俱乐部的目标与主题
1、发展目标:上海地区成熟的木工爱好者交流学习的平台
2、合作主题:分享、探讨、协作、学习。
3、衍生经营项目:自主开发产品的销售,品牌设备的推广销售,木工制作的销售,承接相关工程,广告协议推广合作,学员培训及培训材料销售,创意主题研发,相关学校及创意单位培训项目及相关材料销售,木工创意作品展示销售,木工设备,辅助设备,木工工具,辅助工具,服装,防护用具,等相关产品的销售。

二、关于俱乐部资金与设备管理
1、资金来源:俱乐部股东成员筹资,赞助企业以实物性质提供,注册会员以年费形式加入,接受与木工工作相关的业务,经营项目收入等。
2、设备提供(包括耗材,维护用品,木料,辅助工具):俱乐部管理委员会利用筹措资金购置,注册企业无偿提供,广告赞助商通过合作协议提供相关产品,俱乐部会员自主研发制作。
3、场地提供(包括俱乐部日常木工工作场地,举办各类活动场地,举办相关展示场地):俱乐部管理委员会利用筹措资金以俱乐部名义租赁相关场地,注册企业无偿提供,广告赞助商通过合作协议提供相关场地。
注:场地内包括能源提供(电力,水源,燃气等)。
4、日常维护:俱乐部管理委员会利用筹措资金聘请专人管理,注册企业无偿提供,广告赞助商通过合作协议提供相关服务,俱乐部会员参与。

三、俱乐部组成:
1、俱乐部管理委员会
2、注册会员                    
3、注册企业
4、注册协会                                 
5、广告赞助商               
》》》关于其中:
1、俱乐部管理委员会:俱乐部投资股东,骨干会员,参与俱乐部发展规划与决策,单数成立。
2、注册会员:包括爱好木工手艺,参与木工工作;通过注册,同意并接受《俱乐部会员权利与义务》并服从《俱乐部论坛管理规章制度》管理,缴纳会费,或以工作形式提供俱乐部。
3、注册企业:区别于个人注册会员,以公司的身份体现,同会员权利义务并服从管理,缴纳会费,或以实物性质提供俱乐部设施。
4、注册协会:接受行业协会的注册,协助及监督俱乐部成长。
5、广告赞助商:已合作企业、协会、设备厂商需要通过本俱乐部推广产品服务,签署合作协议,分配利益。

四、俱乐部会员权利与义务
1、会员权利:
• 第一条    享受俱乐部提供场所,设备,工具,能源,信息,服务;
• 第二条    有机会参与俱乐部区域的实质工作;
• 第三条    对俱乐部成长中的各项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 第四条    获得俱乐部技术(渠道)支持,包括俱乐部培训学习。
2、会员义务:
• 第一条    自觉维护俱乐部声誉与形象;   
• 第二条    积极参加俱乐部组织的各类活动,尊重其他会员;
• 第三条    参与各种服务(活动)时,尊重客户,尊重集成商,尊重俱乐部;
• 第四条    在未经俱乐部许可的情况下,严禁会员以俱乐部名义,组织策划各类活动;若由此引起不良后果,则由当事人承担负责;俱乐部同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五、俱乐部管理平台
1、运营介质:俱乐部性质的木工房
2、建议反馈:俱乐部管理委员会
3、约束管理:详情见《俱乐部论坛管理规章制度》。

六、利益分配组成
1、俱乐部场地租借,日常维护,人员管理,设备添置,活动经费,能源消耗。
2、俱乐部相关衍生经营项目洽谈费用,办公成本,会务支出,差旅报销。
3、自主研制开发产品相关人员奖励。
4、多余部分按俱乐部股东投股比例按利润分配。


俱乐部的目标是木工房的建立聚集人气,通过日常的沟通和管理平台,让会员在这里有“家”的感觉。俱乐部会以信息发布、资源共享、技术交流为主要沟通平台,同时通过木工工作的进行学习进步。
俗语“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俱乐部要健康的发展,健全完善的规章制度是必不可少的。有了制度,就有了管理的尺度,作为管理的依据。  
俱乐部的制度就从俱乐部管理、管理员职责、奖惩制度等各方面都作出较详细的规定,形成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相信会对俱乐部的发展有很好的保障作用。  
详情见《附1:俱乐部论坛管理规章制度》。



俱乐部
2011 .2 .14


附 1、俱乐部论坛管理规章制度(总篇)

请各位会员仔细阅读以下条款,当您注册会员,意味着您已经同意遵守以下规则,并服从本俱乐部的管理。

第一章 总则
第 1 条 本俱乐部命名为(        );
第 2 条 本俱乐部所有权、经营权均属(       );
第 3 条 本俱乐部管理守则根据国家的相应法律法规结合俱乐部实际制订,各项管理活动均依据本守则进行;
第 4 条 本俱乐部管理人员所制定的其他一切规则均不得与本守则相抵触;
第 5 条 本俱乐部的最高权力机构为管理委员会;
第 6 条 本俱乐部管理守则最终解释权归俱乐部。
第二章 俱乐部注册用户
第 1 条 您按本俱乐部正常程序注册后即成为俱乐部正式成员,拥有俱乐部内所有注册会员权限;   
第 2 条 俱乐部保护注册会员的个人资料,除司法、检察机关等因法律需要外,不接受任何个人或单位查询他人的基本资料;
第 3 条 俱乐部保障注册会员的言论自由权,前提是用户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本管理守则。
第 4 条 注册会员不得在本俱乐部内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 5 条 注册会员所作行为若是触犯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或是违反俱乐部规定,俱乐部管理人员有权对其作出警告、情况严重甚至开除注册会员,情节特别严重或是触犯国家相应法律法规的,移交公安部门。
第三章 俱乐部管理人员
第 1 条 俱乐部管理人员由俱乐部所有权人,管理委员会委员组成。   
第 2 条 管理员由俱乐部管理委员会委员担任,其职责范围包括:
        1、制定俱乐部的各项管理条例,使各项管理活动有章可循;
        2、对注册会员所提出的建议、意见及投诉进行答复,负责俱乐部公告等对外交流职能;
3、对严重违规或影响俱乐部系统安全稳定的重大事件,备案后报告给公安部门,由公安部门进行处理。
第四章 附则
第 1 条 所有注册会员间的纠纷,与本俱乐部无关;   
第 2 条 俱乐部如因设备维护而需暂停开放时,将事先公告。若设备故障或其它不可抗力而导致暂停开放俱乐部,于暂停开放俱乐部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本俱乐部不负任何责任。   
第 3 条 本管理守则未涉及的问题参见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当本守则与国家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 4 条 在本条例规定范围内,俱乐部管理团队拥有最终解释权。
第 5 条 本管理守则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作者: 自由神仙    时间: 2012-2-28 15:34
上海松江老城区
作者: 湖边的森林    时间: 2012-2-28 21:07
自由神仙 发表于 2012-2-28 15:34
上海松江老城区

欢迎神仙。
作者: 烟火    时间: 2012-3-1 20:18
我个人认为,一定要收钱,要做长远打算,靠自身运营生存下去是第一要务。而且,我认为,会员费意思意思,按年收,然后每次活动或者每次使用支付多少固定场地费,这样比较合理,毕竟锯片刀片什么的都有损耗。
作者: 以木自娱    时间: 2012-3-3 03:36
关注中,希望不断发展壮大。
作者: woodlet    时间: 2012-3-4 10:00
本帖最后由 woodlet 于 2012-3-4 10:01 编辑

看到这个贴才注册的,关注中。
作者: 综合工匠    时间: 2012-3-15 19:37
木友成员,关注中!
作者: 山林布衣    时间: 2012-3-16 11:14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陶醉    时间: 2012-3-17 14:56
希望能把见面会的具体情况公布下,我们不能参加见面会的只能在这里观贴。想了解如股东和会员有什么要求。我江苏昆山的,很支持LZ开木工房。
作者: 湖边的森林    时间: 2012-3-17 15:56
陶醉 发表于 2012-3-17 14:56
希望能把见面会的具体情况公布下,我们不能参加见面会的只能在这里观贴。想了解如股东和会员有什么要求。我 ...

今天见面主要是场地租金费用的事情。下周一甲方能给结果。
作者: njz    时间: 2012-3-24 16:30
我在闵行颛桥,支持。
作者: kk元宝    时间: 2012-3-30 18:02
本帖最后由 kk元宝 于 2012-3-30 18:05 编辑

新人,支持,报名,能面对面的交流,肯定能学到不少东西啊
作者: 湖边的森林    时间: 2012-3-31 10:57
kk元宝 发表于 2012-3-30 18:02
新人,支持,报名,能面对面的交流,肯定能学到不少东西啊

请加QQ214257555.我们共同研讨。
作者: cbcb5120    时间: 2012-4-4 08:55
好吧我是新手,如果筹备成功了一定过来拜师学习
作者: cbcb5120    时间: 2012-4-4 08:55
楼主最好建个QQ群啊
作者: cbcb5120    时间: 2012-4-4 08:59
今天星期三了难道问题没妥善解决,不过是蛮麻烦的不知道原材料供应商找到没有,会不会有小量的高端木料如紫檀、花梨木之类的
作者: 好好活!    时间: 2012-4-9 00:18
支持楼主。希望能够顺利的建好
作者: PQZ    时间: 2012-4-11 15:03
朋友搞那么复杂干嘛,什么章程规划的,地方合适,地点别太偏就行。
作者: 湖边的森林    时间: 2012-4-11 15:27
cbcb5120 发表于 2012-4-4 08:59
今天星期三了难道问题没妥善解决,不过是蛮麻烦的不知道原材料供应商找到没有,会不会有小量的高端木料如 ...

没有问题的。料已经订好。
作者: 湖边的森林    时间: 2012-4-11 15:27
好好活! 发表于 2012-4-9 00:18
支持楼主。希望能够顺利的建好

欢迎多提意见。
作者: 湖边的森林    时间: 2012-4-11 15:28
PQZ 发表于 2012-4-11 15:03
朋友搞那么复杂干嘛,什么章程规划的,地方合适,地点别太偏就行。

玩的就是档次啊。
作者: 火珀    时间: 2012-4-17 16:49
支持啊 一直想找个木工坊学习一下
作者: 好好活!    时间: 2012-4-18 21:26
到时候公布地址。有空来学习交流。呵呵
作者: 以木自娱    时间: 2012-4-23 00:54
关注中,有进展请楼主及时发帖。
作者: 竹家门    时间: 2012-4-28 10:20
加错了,同样的QQ号也有的
作者: 木头木木    时间: 2012-5-3 18:25
应该的,必须收费,顶他
作者: 三点水a    时间: 2012-5-4 10:55
支持支持,好了通知一下!
作者: ford.yu    时间: 2012-5-7 08:53
好!支持!我们上海参加队伍
作者: 好好活!    时间: 2012-5-7 13:38
现在什么进度了。很想去看看。哈哈
作者: 上海敦林    时间: 2013-6-18 21:38
如果在顾戴路落地 就很哟兴趣哈 之前就是太远
作者: 网乐945    时间: 2013-6-29 00:19
{:5_316:}看到这里~~感觉楼主已经有好久没来更新了呵,是不玩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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