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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

变态,要40个人签字?!

热度 17已有 2818 次阅读2010-6-27 18:33 |个人分类:网站|

用住宅申请注册公司,居然要40个人签字?
所在单元的全体业主,所在小区的全体楼长,bt。

刚表态过的朋友 (0 人)

发表评论 评论 (13 个评论)

回复 啊文 2010-6-27 19:12
还有这事,在农村。全村的话不晕死,哈哈,
回复 鸡肋木工 2010-6-27 20:20
真是神奇的国度啊,还真是
统治者的地盘,统治者做主。
回复 argone 2010-6-27 20:39
走走后门就完事了。是这样子的了。他怕你开黑网吧
回复 fuma666 2010-6-27 21:28
是怕你寂寞吧,介绍40个新人让你认识下。哈哈哈
回复 背着房子流浪 2010-6-27 21:32
去年还是前年出的规定吧  主要是要业主同意 现在好多商铺不准建到小区头了
回复 一起去捉妖 2010-6-28 01:23
住宅楼里开公司是挺乱的,有的人对这比较反感
回复 从小有性趣 2010-6-28 17:36
没办法的事啊。。公家办事就是这样。
回复 再见浪花 2010-6-28 18:14
   不知道我租这村里的民宅怎么样?
回复 第六根琴弦 2010-6-29 12:08
40个人?沟通完也要个把个月了吧?晕死,制定这个规章制度的人太有才了。
回复 流氓兵 2010-6-29 16:12
首都,首都。。。
回复 驴木匠 2010-7-1 10:20
还有更变态滴
回复 fireman78 2010-7-7 18:29
很正常啊,注册后可以改变房屋性质,居住用房改商业用房,拆迁的时候价钱贵很多,当然要给你多出点难题了。
回复 背着房子流浪 2010-7-12 11:32
签完没有

facelist doodle 涂鸦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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