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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

应该向捂盘的房地产开发商收取资源占用税!

已有 845 次阅读2009-3-12 18:03 |个人分类:闲言碎语

    开发商手中建成的房屋归根结底是土地资源的占用,土地是社会的共同财富,开发商囤积房屋的行为是对社会利益的侵害。针对目前现房充足与房价过高的背离主要是因为开发商囤积房屋成本很低,同时囤积房屋使得土地资源显得稀缺,开发商可以选择降价也可以现在捂盘惜售,显然开发商乐于选择后者。因此我建议向已经建成但未售出的房屋按年收取资源占用费,每平米50+0.5%销售价。以此激励开发商减少待售面积,同时还社会以公正。收取的费用用于对农民工租房的补贴和廉租房建设,减轻外来务工人员的生活压力,就是对劳动密集型企业的解困。廉租房的投放也会对房价想成反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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